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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公司人员如何记账呢?

来源:青岛注册记账网        时间:2014-04-22        关注:2083

     企业财务记账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对于不怎么熟悉会计服务的人员来说经常会碰到一些新的状况,而要重新学起,既要浪费时间又要浪费精力,这是很多的中小企业找代理记账公司协助的原因。在众多的新状况中,其中有一项便是非公司人员的差旅费和业务费等方面的合算,今天就来介绍这方面的问题。

首先问题便是非本公司人员的差旅费、业务费等发生的费用,比如外聘专家的差旅费等,应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 管理费用”的规定,非本公司人员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业务费,属于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可以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此外还有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也可以按照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109号)第十条关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外部人员的交通费用能否据实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关的支出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企业负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客户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如果符合业务招待费范畴的,相关支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青岛的代理记账公司已经比较完备,针对非公司人员的费用报销有详细的标准和规定,以上内容敬请参考。

文章编辑:青岛代理记账